教師資格證面試考生須知
1、考生應憑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提前到達面試考點候考室;
2、考生應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進入考點候考室進行抽簽,按抽簽的順序進行面試抽題;
3、考生面試試講過程須按照"講課"形式進行,"說課"形式不予給分;
4、未在規(guī)定時間進入候考室,遲到15分鐘的考生,禁止進入候考室,面試成績按缺考處置;
5、考生禁止攜帶具有發(fā)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(如手機等),如有違反按照作弊處理;
6、考生應遵守考試有關規(guī)定,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,對于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,將按照《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處置。
鄭州教師資格證中學考試科目
初級中學和普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考試科目為《綜合素質(zhì)(中學)》、《教育知識與能力》和《*知識與教學能力》。教師資格證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,有效期內(nèi)可直接報考面試,過期需重新報考筆試科目。
《綜合素質(zhì)》主要考查教育理念、教育法律法規(guī)、教師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、文化素養(yǎng)以及閱讀理解、語言表達、邏輯推理、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等。
《教育知識與能力》主要考查中學階段的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、中學教學、中學生學習心理、中學德育、中學課程、中學生發(fā)展心理、中學生心理輔導、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心理等。
《*知識與教學能力》主要考查中學階段相應*的運用、設計、實施、評價的能力??荚嚧缶V根據(jù)本*的特點制定,基本包含*知識、教學設計、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的內(nèi)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