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職單招考試時間安排在什么時候?
答:全省單招考試時間暫定于2023年3月17日以后進行,3月底前完成考試。如因疫情等原因調整考試時間,將另行通知。各招生院校具體考試時間,由學校結合實際自行研究確定,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2023年高職單招網(wǎng)上平臺上查看各招生院校的考試時間。需要提醒考生的一點是,考生如選擇2所報考院校,注意要選擇2所考試時間不沖突的院校。
單招錄取的具體辦法及有關程序有什么要求?
答:招生院校按照公平競爭、公正選拔、公開透明的原則,嚴格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,分應屆普高類考生、往屆普高類和同等學力考生、中職類考生、社會人員考生等類別,嚴格按照單招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,不跨類別調節(jié)計劃進行錄取、不得超計劃錄取。對于報考兩所高職院校的考生,按*志愿、第二志愿順序錄取。錄取基本程序如下:
1.單招考試結束后,招生院校按照各類別招生計劃安排及考生報考情況,分別劃定各類別考生的分專業(yè)(類)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(有關院校根據(jù)本校實際可劃定合格線)。
2.經(jīng)與考生有效溝通后確定各類別的擬錄取考生名單。在此過程中,對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,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,從同一類別考生中依順序遞補錄取考生。
3.對各類別錄取分數(shù)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進行公示,擬錄取名單須在學校官網(wǎng)上公示5日,公示結束后不得對擬錄取名單進行調整。
4.招生院校于2023年4月15日前將擬錄取名單等數(shù)據(jù)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,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(xù)。特別提醒,從今年開始,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(xù)后,有關高職院校不得再進行替補錄取。
5.省教育考試院于2023年4月27日前完成全省高職單招錄取工作。單招錄取結束后,不再辦理補錄手續(xù)。錄取結束后,各高職院校方可發(fā)放錄取通知書,不得提前發(fā)放錄取通知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