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商務職業(yè)省內單招
招生要求
湖南已參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(yè)生和中職畢業(yè)生。
單獨招生的錄取規(guī)則是怎么樣的?
(1)、根據生源情況,按學業(yè)水平考試成績與面試成績,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。
(2)、加分項目
①、高中階段在全省性*競賽或科技創(chuàng)新競賽中獲得地級市賽區(qū)三等獎及以上者(一、二、三等獎分別加20分、18分、15分)。
②、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*組織的文藝、體育競賽獲得前三名者(、第二、第三名分別加30分、26分、22分)。
③、中等職業(yè)教育應屆畢業(yè)生,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組織的*職業(yè)院校技能競賽獲一、二、三等獎者或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(yè)院校技能競賽獲一、二、三等獎者,根據省教育廳文件精神可申請*入學。符合條件考生于 4月19前攜帶獲獎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校招生辦審核資格。
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,按其所獲得的高獎項加分,每位考生加分多不超過30分。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,在領取準考證時驗證獲獎證書原件,學校將根據考生的證書類型組織相關認定或測試,根據認定或測試結果確定是否給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。加分結果須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,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。
(3)、單獨招生擬錄取考生名單,將于4月24日在我院招生網公示,考生可憑本人的姓名、身份證號和考生號查詢。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結果上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。凡被我院擬錄取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于4月25-5月1日到招生處辦理錄取確認手續(xù),并領取錄取通知書(已確認的考生不再參加2015年*普通高考)。
招生對象
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(含對口招生考試)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。
其中,按照省教育廳、省公安廳、省人力資源社會廳、省農業(yè)農村廳和省退役軍人廳《關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19]213號)等文件有關規(guī)定,退役軍人、農民工、下崗失業(yè)人員、新型職業(yè)農民須分別經戶籍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退役軍人事務*、人力資源社會*及農業(yè)農村*進行認定或資格審核,企業(yè)在崗人員須由相關企業(yè)提供在崗證明材料。上述五類社會人員(以下簡稱社會人員)考生的資格證明材料由考生在考試前提供給學校認定。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屆生身份報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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