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在物質上比較貧困,難以享受與其他人相同的生活和學習樂趣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脆弱的自尊應當在校園里得到保護。
立德樹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務,也是學生資助工作的根本任務。學校必須健全資助育人機制,保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自尊和隱私,在育人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、各個方面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更多的關注和傾斜,給予他們生活和學習上更多的關心和幫助,為他們的興趣培養(yǎng)、能力提升、視野開闊創(chuàng)造更多的機會和條件。
保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尊,必須提高貧困證明的公信力、改良資助制度。學校不僅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還應該有的放矢的去針對他們做相應的心理幫扶與疏導,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、價值觀,遠離心理危機,形成健康心態(tài)。
如果學校資助育人工作滯后,就會導致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忽視,終影響他們思想品德的健康發(fā)展。
自尊是一種自己尊重自己、愛護自己,并期望受到他人、集體和社會尊重與愛護的心理需要。因家庭環(huán)境、成長氛圍,人際環(huán)境等方面的因素,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校承受了更多來自家庭、父母和自身的壓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