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英語等級考試(簡稱PETS)是教育部考試中心設計并負責的面向社會的英語等級考試體系,在開發(fā)過程中得到
了英國國際發(fā)展部(DFID)的資助以及英國劍橋*地方考試委員會(UCLES)的技術支持,并成為中英文化交流的合作項目
。目前設五個級別。 1999年6月,教育部考試中心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,向社會正式介紹PETS考試。同年9月,PETS-1-4級考
試在北京、天津、遼寧、浙江、山東、河南、廣東、上海、福建、海南10個省、市進行了首次考試試點。2000年該考試擴
大到15個省、市,考生人數(shù)近10萬;2001年增加到19個省、市,考生人數(shù)近20萬。2002年考試規(guī)模進一步擴大,考生人數(shù)
達32萬。從1999年9月開始,有關單位已經(jīng)用PETS-5正式替代原有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英語水平考試;考試中心已經(jīng)用PETS
-2和4考試的標準來改造高考和研究生考試中的英語考試。目前正計劃用PETS-2和3考試分別替代自考公外的英語(一)和(二)考試。歡迎您訪問*英語等級考試網(wǎng)站,本站將向您在線提供考試的信息查詢。
*公共英語等級考試(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)簡介
*公共英語等級考試(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,簡稱 PETS)是教育部考試中心設計并負責的*性英語水平
考試體系。作為中、英兩國*的教育交流合作項目,在設計過程中它得到了英國專家的技術支持。共有五個級別:
PETS 1 是初始級:其考試要求略高于*畢業(yè)生的英語水平。(PETS 1B是PETS 1的附屬級)
PETS 2 是中下級:其考試要求相當于普通高中優(yōu)秀畢業(yè)生的英語水平。
PETS 3 是中間級:其考試要求相當于我國學生高中畢業(yè)后在大專院校又學了2年公共英語或自學了同等程度英語課程的水
平。
PETS 4 是中上級:其考試要求相當于我國學生高中畢業(yè)后在*至少又學習了3-4年的公共英語或自學了同等程度英語課
程的水平。
PETS 5 是*級:其考試要求相當于我國*英語專業(yè)*結束時的水平。
這五個級別的考試標準建立在同一能力表上,相互間既有明顯的區(qū)別又有內(nèi)在的聯(lián)系。
建立PETS的目的是為改進原有的英語教育考試提供一套科學、合理的評價標準。改變現(xiàn)行英語考試過于封閉,與社會需
求脫節(jié)的被動局面,向社會提供一個面向公眾的英語考試體系,在*范圍內(nèi)促進英語的普及與提高,適應我國改革開放
和對外交往不斷擴大的形勢。通過測試應試者的水平,頒發(fā)英語等級證書,滿足社會上英語能力鑒定和人才市場的需求。
對考生聽、說、讀、寫等能力進行全面考查,促進英語教學改革,扭轉“聽不懂,講不出,難以與外國人直接交流”的不
利局面。多級別的英語考試體系,也符合當今社會終身學習、終身教育的時代潮流。
PETS考查的能力是建立在“交際語言行為模式”上。這種模式以語言交際需要為掌握外語的目的,將語言能力分為“接
受”、“產(chǎn)出”、“互動”等,根據(jù)各種情景和任務,在特定主題和話語下,結合相關的語言行為進行教學或考查。這些
能力與通常所說的“聽”、“說”、“讀”、“寫”等能力的關系是:
接受能力——讀和聽
產(chǎn)出能力——寫和說
互動能力——書面和口語的直接交流
PETS重點考查交際能力,但并不完全排斥對語言知識(語法、詞匯等)的考查。所以,PETS考查的內(nèi)容包括:
聽力、語言知識、閱讀、寫作、口語
為提高考試的有效性(效度),PETS從各級別交際能力考查的實際需要出發(fā)設置題型。主要有:
客觀性試題——多項選擇、選擇配伍
半客觀性試題——改錯、填空、簡單概括等
主觀性試題——短文寫作、翻譯、口試
各級考試采用的具體題型詳見相關的考試大綱。
參加考試是考生的個人行為。PETS在考生資格方面,無年齡、職業(yè)、以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原則上任何人都可
參加。人們可以根據(jù)自己的英語水平選擇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級別的考試。不必按部就班,即具有低級別的證書后才能
參加高級別的考試。一次只能參加其中一個級別的考試。
在PETS等級描述中給出了各級考試成績的適用范圍,僅供考生個人和考生成績使用者參考。
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解釋PETS各級考試的水平;考生成績的使用權在錄取*或用人單位。
作為社會性考試,PETS不具有評價普通中學和*校內(nèi)英語教學水平的功能;不向考生的教學或輔導單位提供考生
成績。任何人不得用此項考試的成績評價、干擾校內(nèi)正常的英語教學,不得用PETS考試成績代替普通中學和*的英語
結業(yè)考試。
PETS 各級考試成績的有效期由錄取*或用人單位自行決定。
PETS考試將筆試和口試分成兩個相對獨立的考查成份。
筆試成績是聽力、英語知識運用、閱讀理解和寫作部分成績的總和。滿分100分,60分以上(含60分)為合格。
筆試成績合格者可以參加相應級別的口試??谠嚌M分5分,3分以上(含3分)為合格。
筆試和口試成績均合格者,可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(fā)的合格證書。
筆試合格 + 口試合格 = 合格證書
PETS各級考試大綱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,*發(fā)行??忌稍诋?shù)貢曩徺I,或報名時在報名點購買。
PETS不指定專用教材。凡符合PETS相關級別要求的教材,都適于考生學習和準備考試??紤]到某些級別的特殊性,高等
教育出版社已出版了PETS 1及其附屬級——PETS 1B 的教材,在*發(fā)行。